浙江省土地学会文件
浙土学[2024]36号
关于开展创建“浙江省土地学会”
双碳诚信承诺倡议书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实施科学高效监管”方面,明确提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等方面开展信用协同监管,鼓励市场主体将信用状况作为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依据,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切实开展共同富裕建设,推进学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信用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会员单位内组织开展创建“双碳诚信承诺倡议书活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完善会员单位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双碳诚信意识为目标,充分发挥承诺制评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创建活动,切实增强会员单位的信用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坚持会员单位自愿参与、自主申报、自觉开展;二是规范原则。本示范创建活动秉承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依照创建标准及程序,实现好中选优。
二、工作机制
按照创建“双碳诚信评价”专家小组制定的统一标准和工作规范,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辅导、评估、修复等相关信用服务,形成由学会统一组织、专家组统一考核验收、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
一是做好动员工作,在学会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是签订承诺书,提交申报表。有意向申报的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并于 2024 年8月31日前提交《评价申报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照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
(二)培训辅导阶段
申报单位依据创建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建立健全相关信用管理制度。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创建单位开展辅导和评估,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三)验收公示阶段
在学会指导下,专家小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在学会网站、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无异义的由学会授予“全国企业碳中和承诺示范单位”证书。
(四)总结推广阶段
对“承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已授牌的单位做好复审工作。如发现有重大失信行为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取消资格和摘牌处理,并予以公告。
四、组织保障
(一)双碳诚信评价创建活动由浙江省土地学会负责具体实施。浙江灏天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服务。
(二)学会将把创建活动作为服务会员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创建取得实效。
(三)学会将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为示范会员单位争取支持。有能力的向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诚信示范、碳足迹、碳标签前进 。
五、项目加分
1、品牌宣传:利于企业宣传;同时也会用于行业其它奖项荣誉加分。
2、投标加分。在企业投标时,可作为加分项。
3、向着企业碳足迹认证加分。
4、经营价值:展示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证明。
5、争取政策扶持:向着扶持基金、政府机构展现的品质证明。
六、相关费用
1、本学会为更好服务会员单位,凡是在2025年7月19日前提交《评价申报表》和签订信用承诺书的学会会员单位,无需缴纳申报费用。
2、如需电子证书,可登陆“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如需纸质证书和铜牌,则收取工本费260元。
浙江省土地学会
姜兰 15167159161
浙江灏天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陈雨霞 15957647539
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
400-8489528
附件:1.“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诚信示范”申报表
2. 承诺书
浙江省土地学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诚信示范
申 报 表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主营业务 | 经济行业 | |||
企业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 是□ 否□ | |||
是否列入全省小微企业培育和监测体系 | 是□ 否□ | |||
本公司承诺: 1、自愿申报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诚信示范,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2、对本单位所提供的评级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如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各种情况,积极配合评级机构的电话采访、实地调查等评级服务工作。 3、若本企业诚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机构有权在告知我公司后对诚信等级进行调整。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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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评级资格。
附件2
承 诺 书
本企业自愿向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作碳中和承诺;同意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网址、主营业务及产品等信息由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在网络媒体、纸质媒体上公开。
本企业保证在申请“碳中和承诺”中向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并对因材料和数据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闭、停业、歇业的企业;
2、截止提交之日,没有处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失信行为。
本企业做出以下承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攻坚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削减碳排放,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本企业承诺在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政策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积极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主动调整优化用能结构,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规范企业内部碳排放管理,响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向全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服务平台作出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协同增效,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为我国按期完成“碳达峰”目标、实现“碳中和”愿景贡献力量。
法人代表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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